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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介绍

木下 卓男

律师 (兵库县律师协会所属、神户事务所执业)
代表律师董事长(合伙人)

履历

1956年 出生于神奈川县
1979年 中央大学法学部毕业
1984年 司法考试通过
1987年 完成律师实习 (39期) ,取得律师执照,进入大白法律事务所
1993年 东町法律事务所合伙人律师
2010年 律师法人东町法律事务所代表律师、就任董事长

公开发行物上刊登的主要负责案件

  • 对依据国土调查法第17条第2款提出的申请所做的回答和上诉诉讼对象 (最高法院第三小法庭平成3年3月19日判决,判例时报1401号40页刊登)
  • 关于市立中学在《中学生须知》中规定男生必须剃光头的行为不能作为上诉诉讼对象处分的案例 (最高法院第一小法庭平成8年2月22日判决,判例时报1560号72页刊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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